池叶总觉得自己和那些高中爱上混混,大学喜欢学生会,军训喜欢教官,打工爱上领导,打游戏爱上陪玩,理发爱上托尼,生病爱上医生的那种人是一类。
因为她一直在反复不断的爱上直女。
爱爱爱一直爱到厌倦。
自己的性取向一直在挑衅自己!
小时候同龄的小女孩还在穿着各式各样碎花裙和朋友跳着马兰开花二十一时,她已经在和其他男生一起比掰手腕了。
当然,并不是她喜欢和男生玩。
而是因为没有和她同龄的小女生喜欢拿鞭炮炸牛粪。
可以说她是混在男人堆里长大的。
京市所有豪门世家的子弟小时候基本都当过她的小弟,即使出国了她也依旧和自己的小弟们保持联系。
这也就导致后来不少人觉得她是个老往男人身上贴的死绿茶。
天杀的自己真是冤枉啊!
池叶觉得这是赤裸裸的污蔑。
谁他爹的瞎了眼会勾引不如自己的手下败将啊。
勾引他们的女朋友还差不多!
说到他们的女朋友嘛……
emmm……
一个两个的,她都好喜欢!
——
池叶第一次清晰的意识到自己喜欢女生,是二十岁那年。
一米九的金发碧眼大帅哥穿着身西装往她跟前一站,肩宽腿长公狗腰活脱脱小说里的霸道总裁走进现实,简直闪瞎人的钛合金狗眼。
对方开口就是一句有没有兴趣“onenightstand”。
吓的池叶one愣one愣的。
彼时的池叶在国外留学,受西方文化和先进思想的影响,其实早已经开看了关于男女间的那档子事。
毕竟是你情我愿睡一觉。
相互享受嘛。
理解,尊重。
不过看开了,并不代表她生理上能够接受有个男人在自己身上咕蛹。
所以当她听见这句“onenightstand”第一反应就是皱着眉头用英文说了句滚。
这人有病吧。
谁要跟他玩一夜情?
然而帅哥听到滚后更加兴奋,缠着她要联系方式。
大有一副不给不罢休的意味。
池叶被骚扰的烦不胜烦,脱口而出就是一句——
“老娘喜欢女的!”
这才摆脱了男人的纠缠。
诚然,金发碧眼的帅哥的确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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