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邢却突然拉过沈臻的一只手,嘴角微微上扬,一副好长辈的样子:“在叔叔面前不用害羞,想要什么就跟叔叔说。”
沈臻连忙说:“我现在挺好的。”
他确实挺满足的,他在学基层的东西,慢慢学上去,以后离开秦家,也能找到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本。
沈臻知道,他上辈子之所以输,就是因为他无论怎么在上层社会左右逢源,终归是没有底气的,他自己立不起来,就算有人帮,也是烂泥扶不上墙。
到了现在,沈臻终于愿意承认,他上辈子不如秦越,甚至不如苏时清。
至少苏时清愿意把自己的自尊丢掉,乖巧的在秦越面前扮演一只宠物,就只是这个,沈臻扪心自问,他做不到。
在他爱秦越之前,他先是一个独立的人,他可以为了秦越去做很多事,但并不包括抛弃自己所有的骄傲和尊严。
骄傲和自尊是没错的,错的是他没有那个底气,没有那个本事。
他迷失在上层社会,忘记了事业才是他站起来的基石。
秦邢:“后天跟叔叔去开会,别忘了。”
沈臻终于丢掉了羞耻感,喝了一口茶。
茶刚滑过喉咙,沈臻的表情就有些僵了,他自己最爱喝毛峰,也记得秦邢最爱喝银针,但他此时喝下的茶却是自己最熟悉的味道,黄山毛峰。
而不是秦邢最爱的银针。
沈臻转头看着秦邢:“叔叔,这茶……”
秦邢不经意地说:“听佣人说的,说你最爱毛峰。”
沈臻不知道该作何反应,点头道:“以前很喜欢。”
因为秦越只喝毛峰。
秦邢:“现在不喜欢了?”
沈臻艰难地笑了笑:“口味都是会变的,以后我也喝银针吧。”
秦邢朝沈臻微笑,他笑得温柔极了:“试试吧。”
哪个最合适,总是要试试的。
“今晚回家?”秦邢忽然说,“正好新开了一家餐厅。”
沈臻当然不会拒绝:“好啊,是中餐厅?”
秦邢:“你林叔开的,正巧带你去尝尝。”
林叔叫林昊,和秦邢算是发小,只是和秦邢不同,他似乎对家族产业没多大兴趣,成年以后就搬出了家里,娶了一个女医生,开了几家饭店,过着知足常乐的小日子。
也是秦邢为数不多的朋友。
沈臻有时候都庆幸,如果没有这样的朋友,秦邢就算得上是真正的孤家寡人了。
独居高位,所有人都盯着他的位子,都想在他身上得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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