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种情况时,我便只得常这样回答:“凡事总得有人开头。假如别人不同你合作,那是别人的事情,而不是你的问题。我建议你不妨自己先开个头,也不要从内心里担忧别人不同你合作。”
例三,N.L.。他是家里的长子,在教养方面很糟糕,而且有只脚跛。他在弟弟面前常扮演父亲的角色,这种关系可能被他视为一个优越目标。应该说,这种优越感刚开始是有益的,但若长时间发展下去,甚至变得有些畸形,就很令人担忧了。
实际上,他后来把自己的母亲赶出家门去做乞丐,并咒骂自己的母亲:“滚出去,你这个老巫婆!”
对于这个男孩的举动,我认为很可怜。看得出,他对自己的母亲根本不感兴趣,假如我们从小就认识他的话,就不难看出这个男孩是如何走向犯罪生涯的。后来长大了,他长时间没有工作;生活作风混乱,染上了性病,又无钱医治。
有一天,他在求职失败后,内心异常焦虑,便在回家的路上杀死了自己的弟弟,从而减少一个花自己微薄收入的人。从他的行为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不愿意合作,包括没有工作,没有钱,又染上了性病。实际上,每个人都会有个承受的极限,一旦达到这个极限,就会变得无法超越,甚至做出疯狂的举动,诸如犯罪。
例四,有个孩子从小便是孤儿,后来被收养。他的养母对他的溺爱难以置信,于是,他成了被宠坏的孩子,而且后来的发展异常恶劣。他自小便有商业头脑,喜欢给别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且不管干什么,都希望领先别人。他的养母很欣赏他的这种野心,还鼓励他去积极实现。
可在实现过程中,这个男孩发现实际状况并不像自己想得那么简单。在碰壁几次后,为了依旧保住自己雄心勃勃的光环,他成了一个大骗子,不择手段地诈骗钱财。他的养父母本是一个小贵族的后代,于是,他就装出贵族的派头,并大肆挥霍养父母的钱财,到最后,还把年迈的养父母赶出了家门。
正是因为不良的教育和宠爱惯坏了他,使他无法接受正常的劳动。在他的意识里,把说谎和胜过别人视为自己生命的价值。在家里,养母把他看得非常重要,这使他觉得自己有权利得到一切,包括挥霍养父母的一切钱财,并把养父母从家里赶出去。
同时,他从小被给予的娇惯使他无法胜任正当的劳动,便以诈骗等手段作为谋生方式。种种对生活的错误解释,最终使他走上了犯罪道路。
5.犯罪、疯子和怯懦。
在这里,我要纠正人们长期以来的一个看法,那就是“罪犯都是疯子”。我并不否认,有些罪犯的确患有精神病,但这种由于精神糟糕而犯罪,与普通意义上的犯罪,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实际上,犯罪源于我们不能理解他们,甚至以错误的方式对待他们,最终使得他们以更加错误的方式对待别人以及社会。
另外,我们还要排除“罪犯都智力低下”的观点。的确,有不少罪犯不过是一些人精心策划出的犯罪的工具而已,这些人通常头脑简单,易于被别人利用。那些策划犯罪的人常会为这些人勾画出一幅诱人的图画,以激起他们的贪心和野心,策划者却躲在幕后,然后让这些牺牲品去犯罪,并承担受罚的风险。
我们平时看到一些年轻人受到年老而经验丰富的罪犯的蛊惑,走上犯罪道路,显然就属于这种情况。在这种情况里,一般情况下,孩子们最容易受到诱惑而犯罪。
我要强调的是,所有罪犯实际上都是懦夫。他们之所以去犯罪,是因为他们在逃避问题,他们总认为自己不够优秀,唯有做出反常的行为,仿佛才能找到自己的价值。其实,我们从这些罪犯的生活与犯罪方式就可以看出这个特点。比如说,他们喜欢躲在黑暗或没人的地方恐吓受害者,而且要在受害者自卫前就得亮出武器,才能树立起自己侵犯他人的信心。假若光线变亮,或者受害者奋起反击,这些罪犯要么逃之夭夭,要么鱼死网破。即使偶尔得手,他们也会蜷缩在没人的、黑暗的角落,内心不由得抽搐而发抖,甚至做些噩梦。
一般情况下,走上犯罪道路,罪犯总认为是自己勇敢的表现。其实,我们一定不能也这样想。罪犯只是虚构起一种个人优越感,在这种幻觉里,他们觉得自己是英雄,包括可以拿起武器威胁别人的生命。实际上,这只是他们一种错误的生活观,甚至说是缺乏常识。假如罪犯知道我们这样看待他们,知道他们内心里实则是个懦夫,只有依靠体力上的原始优势,或者在手里拿把刀或拿把枪才可以给自己的劣行壮胆,他们想必会大吃一惊。
假如这些罪犯有时侥幸躲过了警察的缉捕,甚至会极大地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并认为:“我这么聪明,他们永远也捉不到我!”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假如一个罪犯犯了一次罪而没有被发现,将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因为这会进一步激发他们在犯罪生涯走得更远的兴趣。当然,也有些罪犯在犯罪中会被发现,假如他们对生活解释的方式仍未改变,他们会想:“这次不够谨慎,被发现了,我下次一定会做得更好!”
如果这个罪犯在后来的犯罪中真的漏网,可能会让他觉得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并认为自己高人一等,甚至还会受到同伙的尊重和欣赏。可见,怎样才能真正改变罪犯的这种心理,对于消除犯罪现象会很重要。
实际上,这种努力,我们可以在家庭、在学校、在拘留所里进行。至于如何开展,我会在后面详细地谈到,包括最佳的切入点。
一些犯罪类型
通常情况下,罪犯可以分为两类。一类相信世界上有友谊,但从未体验过,他们觉得别人对自己抱有恶意,而且自己不被欣赏,还受到别人的排挤;另一类人是被宠坏的儿童,我们从不少囚徒的口录中听到这样的话:“我走上犯罪道路,是因为我的妈妈太溺爱我了。”
无论属于哪种类型,我们可以总结出:罪犯总是因为没有受到好的教养,没有学会达到适当的合作程度。正是由于合作精神的缺乏,才最终导致了一些人走上犯罪道路。
应该说,没有哪个父母希望孩子成为罪犯。他们都在不遗余力地希望将孩子培养为社会的好公民。但令父母苦恼的是,不知道该采取怎样的方式。假如父母在教育孩子时,盛气凌人,不能正确地对待孩子,那么父母的这种希望就难以落实。如果父母单纯地宠爱孩子,生活中围着孩子的喜好打转,就会让孩子认为自己是最重要的人,无须付出努力就可以得到别人的赞扬。如果这样的话,这些孩子就会渐渐丧失拼搏努力的精神,而且一旦发现事情不如自己的意,就会归咎于别的事情或别的人,难以从自身找原因。
我接下来举几个例子。其中第一个便是来自谢尔登和埃莉诺·T.格卢克合著的《500个人的犯罪生涯》中的“热血约翰”的案子。在这个案子里,那个犯罪的男孩解释了自己犯罪的起因。
“我从未想到自己会这么吐露心声的。实际上,在我十五六岁前,和其他男孩差不多,也喜欢运动,而且会从图书馆借书,时间安排得合理。可后来,父亲让我辍学了,他要让我去工作挣钱。然而,他们却拿走了我全部的薪水,每周只给我留下5毛钱。”这个男孩控诉着。
假如我再问他与父母的关系如何,就会发现,他真正体验到的东西,则是对他父母缺乏合作精神的印证。
“我工作一年后,开始同一个爱玩的女孩交往。”这个男孩继续说。
诚然,在一个罪犯的生涯中,我们常会发现这一点,比如说,他们会喜欢上一个喜欢玩乐的女孩。这是因为,他们糟糕的经历使他们很希望与一个追求快乐的人在一起。可现实中不妙的是,这个男孩一周只有5毛钱,这使得他和那个女孩的感情缺乏经济基础。
“说实话,即使在小镇上,一周5毛钱也根本不足以带着女孩去玩。可是我爸爸再也不想给我钱了,这让我很气愤,心里就常想着怎么可以多弄点钱。”看来,促使这个男孩后来走上犯罪道路的是因为经济问题。
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会根据常识引导自己,比如说可以四处多找些兼职工作,从而多赚些钱。但这个男孩却想轻轻松松地多赚些钱。确实,他有个女朋友,只想让自己和女朋友共同快乐。
“有一天,我碰见了一个男人,并和他渐渐混熟了。”很多罪犯在走上犯罪道路时,总会与一些人的引诱有一定关系。对于一个心理正常的人来说,或许可以经受住诱惑,但对于一个曾经长时间在这方面动过心思的人来说,情况就会不同了。
“他是个聪明的小偷,很能干,每次和他出去一块儿干,都能得手,还可以安全地溜走。他很仗义,会与你分钱,并且不会陷害你。于是,我就长期干这行了。”是的,当一个人刚开始犯罪的时候,假如很顺利,这会激发他继续犯罪的心理。
另外,我们还知道他的父亲有自己的房子,而且他的父亲还是一家工厂的管理者。虽然他的家庭不是特别富有,但收支平衡还是没有问题的。在他走上犯罪道路前,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并且他的家人过去从未犯过罪。这个男孩承认,在15岁的时候,就与异性发生了关系。那时候,很可能会有人说他好色。
其实,这本来无可厚非,因为每个人都可能好色。实际上,他采取这样的方式,是在谋求别人的欣赏,比如说,他要成为征服异性的英雄,并从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优越感。另外,他希望在外表上有所突出,以吸引女孩的注意;此外,他还通过盗窃往女孩身上大把地花钱,以赢得女孩的芳心。
他时常戴着宽边帽,手上缠着红丝巾,腰上插着一把左轮手枪,而且给自己取了个外号“西部歹徒”。他内心非常虚荣,希望别人把他当英雄看待。然而16岁时,他与一个同伙闯入一户人家行窃被当场抓住。
他对所指控的罪行一概供认不讳,甚至不忘插上一句:“我做过的事比你们说的多得多!”而且,从他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别人的财产权几乎不在意。
“我并不认为生命值得尊重。对很多人的生命来说,我只有最强烈的鄙视。”他的话反映出,他对生活非常悲观,而且认为生命不过是个累赘。
“在我的经历中,我学会了不能相信别人。曾经听人们说,小偷之间不会彼此欺骗。实际上并非如此,我曾经对一个家伙很好,结果他却暗算了我。实际上,如果我有了足够的钱,我也会选择诚实做人。但我现在还没有足够的钱,所以,我也不能变得诚实。”他的这句话在暗示:“需要对我犯罪生涯负责的,应该是压抑。我的欲望被压抑了这么久,结果才被压抑成罪犯。”当然,他的这个认识还是很有问题的。
“我进行犯罪,都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会因为犯罪而犯罪。当然,我有时也会到达某个地方时,一时兴起,进行偷窃,得手后,再迅速离开。”对此,他认为自己是个聪明的英雄,不会觉得自己这样做是一种懦弱的表现。
“有次我被逮住了。当时,我为了去看女朋友,就把价值四五千美元的珠宝换成够她花的钱,结果因为赃物被认出来,就被逮住了。”是的,我们发现不少罪犯都是因为去看望自己的异性朋友而被抓住。
“他们要送我到监狱里,还说监狱里有学校。我也确实想去里面学习,但这并不是为了洗心革面,而是要让自己对社会更危险。”从他的这句话里,我们可以看出,他对人类已经极端厌恶,并以给人类社会带来危害为自己的追求。他还说:“我要有个儿子,就非绞死他不可。你可以想想,我会犯这种罪,把一个孩子生到如此可恶的世界上吗?”
对于一个已经仇视社会到这种程度的人来说,我们应该怎样改造他们呢?除了让他们看到合作的重要性,令他们认识到生命的价值外,别无他法。如果要让治疗见效,我们就要回到他童年的记忆里,从中找出深层次的原因,才足以说服他。
我想,在他童年的时候,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使他如此痛恨人类。如果让我猜的话,他应该是家里的长子,刚开始很受宠,后来有了弟弟妹妹,他便没有以前那样受宠了。对他来说,好像自己的权利被剥夺了。事实上,很多人在小的时候,有这种遭遇,长大后,就妨碍了他们的合作精神。
约翰还提到自己被送到一家少年感化院,并在那儿受到了虐待。在离开这个感化院后,他对社会充满了仇视。我在这里必须要补充一句的是,犯人在监狱里受到粗暴的对待很可能被视为一种挑战,一种彼此力量的考验。这会让犯人觉得:“正因为自己还不够强大,才会被他们欺负!”
如果这样的话,犯人会把听到的“不要再犯罪了”视为对自己生存能力的挑战。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去伤害别人,看到别人的痛苦,然后自己狰狞地笑着,才能证明自己是个英雄。是的,假如一个人认为整个世界都在与他作战,那么,还有什么能比接受挑战、坚持打下去这场“战争”更能“激励”他呢?
所以,我们在对罪犯进行教育时,不应该用一种更强大的力量去压制他,让他觉得不是人道战胜了自己,而是力量战胜了自己。如果这样的话,就不能将一个罪犯真正地改造为一个良好的公民。同样,我们在对问题儿童的教育中也要注意这点。
假如我们对问题儿童采取一种粗暴的方式来压制他们,这无异于对他们进行一种挑战,这将是我们最大的错误之一。如果真是这样,这些孩子的心里就会怒吼着:“看看到底谁强,看谁能撑得最久!”实际上,这些小孩的心理已经与罪犯没有很大区别,只是希望自己更加强壮、更加聪明,从而使得自己能够更从容地伤害别人,更从容地安全撤离。
所以,如果在监狱和拘留所里,管理人员常对犯人进行这样的挑战,这无疑是一种极为有害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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