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昨天傍晚,两只小狼开口吃了肉,结果到了晚上就开始疯长,把他们狠命吃进去的肉迅速转化成发育的力量。昨天晚上福仔是跟萝卜睡一块儿的,而小不点性格孤僻,不愿意亲近人,他自己钻进不到八厘米高的碗柜底下去睡觉。第二天早上,一觉醒来就发现坏事儿了,他出不来了。
“这家伙一夜之间长大了一圈!”亦风打着电筒看,“柜子下面中间高边缘低,他昨晚睡在中间部分是没感觉的,但是柜脚的边缘就像千分尺一样,7.5厘米毫厘不让。小狼才长大一点的脑门儿刚好被卡住。这柜子坑狼啊。”
“狼真是见肉就长!”
“长得快就别往小缝缝里钻嘛!”
我们三人只好掏空碗柜里所有的杂物,搬柜子,把小不点放出来。
这些天里,萝卜住在我们小屋,天天和小邦客玩。晚上他就抱着福仔睡在我床上。小小的行军床上睡着一个大人一个小孩一只小狼,我生怕挤着小萝卜,小萝卜生怕挤着福仔,只有福仔很享受这份拥挤。
小不点钻不进柜子底下了,没有狭小的空间挡风,小家伙晚上冻得直哆嗦。亦风就手把小不点捞到自己被窝里,黑了,暖和了,小不点扭捏好半天,终于安稳了,半夜里,他竟然打起了嫩酥酥的小呼噜。
“福仔”“小不点”的名字,萝卜越喊越熟,他还把小邦客们抱出屋去:狼狼挖洞,他也帮着刨;狼狼吃东西,他也嚼干粮;狼狼跑不动了,他就把狼狼揣在小藏袍的囊袋里。
“他俩为什么不趁机逃跑?”
亦风的问题其实在我心里也转了好多回,我一直在观察这两只小狼出屋后的表现。我常常想起《狼图腾》里的那只小狼,一旦在野外松手,他就目的明确地“朝着离营盘、羊圈、人气、狗气、牲畜气味远的地方跑”。可这两只小狼似乎没打算那么做。可能是因为我们这里没有牲畜和大量营盘,也可能是因为屋内的泥土里还封冻着格林从前的味道,更有可能是因为人类的孩子让他们没那么害怕吧。
“小狼从来没离开过后山,这地方对他们还很陌生,他们没有找回家的十足把握。我们从小屋到后山都要走六个小时,小狼的体力是远远不够的。何况中间还要穿过这片狼渡滩,他们吃过沼泽的苦头,也许对他们而言,最有把握的做法还是养精蓄锐等待最好的时机。”
“狼群会找到这里来吗?”
“说不准。”
小邦客和小萝卜在一起两小无猜:小邦客知道小萝卜是人,可是不觉得小萝卜会伤害他们;小萝卜知道小邦客是狼,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人要恨狼。孩子们的心里还没有装填仇恨。
我羡慕小萝卜,他在草原土生土长,小狼和小孩都会长大,说不定狼与人的情谊会一直在草原延续下去。不像我们,放归了格林,就回到了城市,从此天各一方。
福仔和小不点一开了吃戒,就食量惊人,而且特别喜欢整块肉撕扯着吃。我们索性把死羊拖到屋后阴凉处,由着他们啃去。每次抢食时,福仔明显占优势,首先独吞羊心。双截棍不在了,福仔就显出了绝对的小狼王地位,他霸着羊肚子的软肉啃,总是把小不点挤到一头一尾。
死羊伸出的半截舌头算是软肉,小不点嗅着羊鼻子试探着靠近,龇起小门牙正想咬羊舌,福仔无意间叼着羊耳朵撕扯,羊头皮一绷,原本半眯着的羊眼一下子睁开了,鼓眼对着小不点。小不点肯定是第一次见到死羊,本来就紧张,被羊眼这么一瞪,吓得兔跳起来掉头就跑,直跑了十多米远才心有余悸地回头望,似乎总怕这庞然大物醒过来弄他。直到他看着福仔吃得倍儿香,确定死羊是不会醒的后,才一瘸一拐地绕到羊屁股后面,啃后tun肉吃。
炉旺已经四个月大了,个头比小狼大得多,却抢不过野狼兄弟。他素日习惯了食盆里精细的熟肉,哪里见过这种野蛮吃法,福仔冲他狗鼻子上狠咬一口,他就战战兢兢地靠边站,卷起舌头舔鼻头上慢慢渗出来的血珠子。等福仔和小不点都吃完了,炉旺才敢“上桌”捡点儿碎肉。
尽管有现成的羊肉,但福仔和小不点依然热衷于抓草原鼠。活物会让天性好玩的小狼见猎心喜,小格林当年的第一次狩猎也是捕鼠。
鼠肉不仅能治肚子饿,更重要的是他含有丰富的牛磺酸,牛磺酸可以保肝护心抗疲劳,关键是能明目,可以大大提高狼的夜视能力,是狼必不可少的营养元素。虽然动物的心肝中也含牛磺酸,但这种宝贝疙瘩只有狼王才能享用,鼠类则是狼皆可食的草根补品。因此,捕鼠不仅是成长期小狼的需要,成年狼也会大量猎食草原鼠,夜行侠必须有一双好眼睛!
福仔餐前体重六斤半,餐后体重十斤。每当吃饱喝足,福仔和小不点就在山坡各处嗅闻并留下标记,然后依偎在一块儿,目不转睛地望着后山方向,似乎在等着什么。他们还在小屋附近找了一个可以藏身的獭子洞,等累了在洞里休息他们更踏实,不愿意再进屋了。
半夜里,我听见黑暗中传来奶声奶气的小狼嗥,但很快就被风声吞没了。
一早,我心怀忐忑地去看福仔和小不点的藏身洞,他们还在里面,狼群没有来。
从那晚以后,小狼再没嗥过。
四天过去了,一只羊已经被福仔、小不点和炉旺啃得只剩白骨。
吃肉、睡觉、望山是福仔和小不点每日里不变的功课,唯一有所改变的是他们看我们的目光柔和多了,也比刚救回来的时候活泼。我叫他们名字的时候,他们还会回头看我一眼。
小不点已经能后腿直立起来爬上福仔的背,腿伤好多了。我给小不点解开绷带的时候,他弯转身子向后,一直盯着我的手。他的呼吸就吹在我的手背上,我看他靠得那么近,满心以为他会舔我一下,为此我还厚着脸皮把手背往他嘴边凑了凑,我还伸出半截舌头学他哈气的样子讨好他。谁知解完绷带,小不点活动活动腿脚,盯了我的舌头一眼,一声不吱地走开了。
福仔的破坏力跟格林小时候有一拼:他经常拖倒我们的摄像机,把话筒的毛套当猎物咬;把屋里的泥地掏出一个个坑洞,埋存他啃剩的骨头;把睡袋撕出满屋子的羽绒,还把亦风的秋裤拖到他和小不点的洞里去垫窝。
一天清晨,我觉得鼻尖热乎乎的,睁开睡眼,正看见一张小狼脸就杵在我鼻子跟前,清凌凌的眼珠子里映着我的影子,我迷迷糊糊地叫了一声:“格林?”
他趴在床边,头一歪,吧嗒着俩小眼很认真地看我。
“格林!”我激动地撑起身,“你回来了,妈妈好想你,格林!咦,你怎么……变小了?”
“你叫什么啊?”我怀里的小萝卜揉着满眼眵目糊,“他是福仔啊。”
床边的福仔一溜烟跑开了,我这才清醒了些,一脑门子汗。回想起福仔刚才专注看我的样子,有些后悔,如果我慢点醒来,他会不会和我碰碰鼻子,就像格林当年一样……
对面床上的亦风也被我惊醒了:“你呀……唉,别太想他了。”
怎么能不想呢,我经常看着福仔的身影出神。我也会在福仔和小不点望山的时候,轻轻走过去,小心翼翼地坐在草地上,静静地陪着他们一起遥望山的那一头。我甚至尝试着去猜测小狼们的私语—盗猎的还在山里吗?我们的妹妹把自己藏好了吗?爸爸妈妈还在找我们吗?我们还能回家吗?
我知道如果我伸手摸他们,他们多半会走开,于是我会把手撑在地上,悄悄爬动手指一点点向他们凑近,停放在小狼身后或者人狼之间,这样,小家伙们松弛的尾巴或爪子就会无意中搭在我的手背上。相比起紧抱着慌张防备的小狼,这种不经意的触碰更令我情动。
听啊,我的小狼,这个草原是那么平和宁静。
我多么希望他们也能像格林当年那样对我亲密无间,可是我明白格林幼年的世界是多么残缺不全,正因为小格林不知道自己的身世,才会毫无保留地爱上人类。我留不住福仔和小不点,这种求之不得又恋恋不舍的情愫让我感伤。
我心想,这要是格林的孩子该有多好。我做梦都盼着有一天格林会带着自己的孩子们与我们重聚,我们一大家子奔跑在荒野之中,累了,就坐在高.岗上喘气,俯瞰大地。狼孙儿狼孙女们会缠着我给他们讲故事吧?呵呵,我想我一定会变得很絮叨,像每个奶奶那样,跟孙子们讲他爸爸小时候的糗事—“你爹小时候,那叫淘得没边儿,真正是三个月小狼讨狗嫌,逮猫、抓鸡、偷鱼,他啥事儿都干过。他在家里偷吃牙膏,吃得满嘴白沫,吓得奶奶以为是狂犬病犯了,抄起扫把就给你爹一闷棍,打起的青头包一个星期都没消。还有啊,你爹小时候可‘二’了,遇到好吃的总会储存起来。大夏天里,他跟奶奶在天台上玩的时候,特别喜欢吃老冰棍儿,但是又舍不得一次吃完,于是总要剩下半根冰棍,藏在天台的角落里,等他玩够了再去找时,就连冰棍儿融化的糖水都被晒干了……”
儿子,听到你的糗事,小狼孙们会不会笑得满地打滚?你会不会羞得无地自容,嗷嗷央告着:“妈,快别说了!”老妈就爱看你面红耳赤的样子。哦,对了,你满脸是毛,应该看不到脸红吧。
想着想着,我眼含泪花嘿嘿傻笑,笑得身边的福仔和小不点都偏着脑袋,奇怪地望着我。
“这两只小狼放回去,如果找不到父母的话,就死定了。”不知何时,亦风站在我身后,“我还记得你放归格林的时候,曾经哭着对他说,‘孩子,妈妈对不起你,把你放在这样的地方。’”
我忆起当年的别离场景,心里依旧隐隐作痛。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相邻推荐:七苦录 白昼的星光 找麻烦是我的职业 三国全史:全两册 走过青春爱过你:暖读系列(共15册) 一念情深 你若盛开 良臣不可逑 青崖白鹿记·十周年纪念版(全2册) 草莓味的你 妃一样的公主 最慢的是活着 大神别分心 明媚正当时 忏悔录 大遣返 我不想活得这么累 他在阑珊处 相遇千万次的陌生人 活着的职责:年轻人应有的15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