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团皱巴巴的破布,真想破口大骂这头笨猪,但是不知为什么胸口堵得难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得乖乖的接过破布穿在身上。
质地粗糙的麻布,原来的颜色已经褪掉了,现在呈现出来的是可疑的赭灰色,可能还有点发霉,散发出一股说不出的味道。然而,这块破布穿在我身上竟然是惊人的合身。
肩位,领位,腰位……我抬抬胳膊,就连最难做的肩胛位都是圆转如意。
我不禁直发呆,这件破衣服竟然比我在现代专门店买的上千元的衣服更合身。
“小棠,等一下,这里还差一点。”静非尘走过来,在衣服下摆纳着线。拿着针线的他,全然不似旁人想像那般滑稽,他的神情专注,动作准确优美,令旁观者也受到那种意志力的感染。这样说吧,拿着针线工作的静非尘就像是拿着毛笔的书法家,拿着画笔的画家,使人感受到一种艺术家特有的热情。
“好了,小棠。”静非尘察觉到我的目光,大概是误会了,脸又开始红了。“对不起,小棠,我现在只能做这样的衣服给你。大哥答应你,终有一日,会给你做一件世上最美丽的衣裳。”
“这件就很好了啊。不过,”我很有诚意的说:“有朝一日小妹出嫁,非尘一定要给我做婚纱啊。”
“小妹出嫁啊。”静非尘眼睛里黯然的神色好像流星一闪而过,微微的笑了:“婚纱就是嫁衣吗?如果有那么一天,我答应你,大哥一定亲手为你做一件世上最美的嫁衣。”
“那么就一言为定了。”我高高兴兴的说。
从生到死,从死到生,别的没有学会,单只学会了一样东西。有人隐藏着他的忧伤不让你发现,你就装作没有发现好了。
也许对于两个人的相处来说,这样已经足够了。
其实我很怕热,不过没有多少人知道。所以才会在冰天雪地里面没穿衣服也没有冷死吧,后来我常常那样想。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有些以前从来没有怕过的东西,忽然也开始害怕起来。比如说,饥饿。
穿上“新”衣服之后,静非尘替我梳了一个跟他自己一样的发髻,然后在我脸上抹上一层灰,带我出去--讨饭。
身上衣正单,天是放晴了,但是好像比晚上更冷。
我跟着他,在泥泞一片的崎岖小路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发现我们前进的方向是一个小村庄时,我忍不住了:“哥,这个地方这么穷,不会有东西给我们吃的。要讨饭还是得到县城。”
静非尘看了看我:“穷人的心地比富人的要好,他们人穷心不穷。”
结果这顿午餐是大半碗能照见人影的稀粥加上两个形状可疑的玉米窝窝头。我才咬了一口,忍不住一阵翻胃,全吐了出来。
静非尘看着我一会儿,转过头去用胳膊挡住脸。
我勉强笑:“没事,饿太久了都是这样,我也吃的太急了。”
直到我忍住翻胃将那碗稀粥喝完,静非尘才肯转回头,他的眼睛红红的,说:“小棠,大哥,大哥以后一定要让你每顿都吃得好好的。”
我笑:“那当然。”
只是心中黯然,不知道这样子下去,还有没有命活到那个“以后”。
靠人永远不及靠自己来得踏实。
吃过午餐,我们回到破屋歇息。静非尘忙了大半天,倒在稻草堆上很快就睡熟了。我看着他那带着稚气的睡颜,暗暗下了决定。
趁着静非尘吃窝窝头的时候,我从好心大妈口里得知,沿着村庄前面的小河往前走,大概走五六里就会进城,看我的吧!
本来以为离这穷乡村这么近的城市顶多是个小县城,当看到那高耸的城墙时,我才知道这个想当然错得有多离谱。
亏得静非尘给我缝的这一身衣服,虽然不上眼,但也可以看得出去。不然可能混不进城里去。我看见,被拦阻在城门外的乞丐都有二十来个了。看来这城还不是穷人能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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